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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Mesh SLA 服務等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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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等級協議(Service Level Agreement,簡稱 “SLA”)規定了北京商詢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商詢)向客戶提供的商詢產品及相關服務的服務等級指標(如服務可用性等)及補償方案等,本SLA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1. 服務可用性(率)

    服務可用率=(該服務週期總時間-該服務週期服務不可用時間)/ 該服務週期總時間*100%,服務週期自客戶依約申請激活產品使用或服務之日起計算。

    2. 服務指標承諾  

    2.1 服務可用性:商詢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使正常服務可用率不低於95%。商詢未達到上述服務指標的,客戶可以根據本協議第3條約定獲得補償。
    2.2 服務性能標準:商詢在接收到客戶請求後,在工作日的24小時內給予響應。
    2.3 以下為該服務週期服務不可用時間的具體情形,且商詢對以下原因導致的該服務週期服務不可用,無須向客戶承擔任何責任:
    (1)商詢提早通知客戶後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包括定期維修、升級等(每個月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2)本服務以外的上下游供應商、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引起的;
    (3)客戶維護或使用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洩露所引起的;
    (4)客戶的疏忽或由客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5)客戶未遵循產品使用文檔或使用建議引起的;
    (6)地震、自然災害、國家地方政策等不可抗力引起的;
    (7)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有權監管機構的要求而需關停客戶線上等服務的;
    (8)其他本公司認為在合法合理範圍內中斷的時間;

    3. 服務補償 

    根據客戶某一帳號下的服務可用率指標,按照下表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代金券補償金額
    服務可用率<95%所購買服務費的20%

    商詢以等額補償金額的代金券形式發放至客戶的帳戶。上述代金券自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客戶應在該期限內依約申請,超出申請時限的補償申請將不被受理,補償的代金券僅供購買商詢的相關產品和服務,不可折現。 

    4.其他 

    4.1 雙方確認並在此認可:在任何情況下,若客戶在使用商詢的產品或服務過程中因商詢違約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商詢的違約及賠償損失總額不超過客戶已經支付的相應的服務費總額,對於服務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嘗試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商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並適用當地法律。

    4.2 完整協議:SLA與商詢另行公示的各項規則(如《隱私政策》等)共同構成了完整有效的組成部分,客戶應共同遵守並執行。

    4.3 客戶同意,商詢有權隨時對 SLA 或其他規則內容進行單方面的變更,並將通過官網公告、正式電子郵件的方式予以公佈和通知。商詢承諾在實施任何變更前,將提前通過上述渠道通知客戶,以便客戶有足夠的時間了解變更內容並做出相應的調整;若客戶在SLA內容公告變更後繼續使用商詢的相關產品或服務,表示客戶已充分閱讀、理解並接受修改後的協議內容,也將遵循修改後的 SLA 內容的使用服務;若客戶不同意修改後的協議內容,客戶應停止使用服務。客戶可以訪問 https://www.datamesh.com.cn/ 來了解最新版本的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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